D 試題分析:物質的物理性質是指不需要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,例如,顏色、狀態(tài)、氣味、密度、熔點、沸點等。物質的化學性質是指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,例如,穩(wěn)定性、氧化性、還原性、毒性、可燃性等。利用食鹽和白糖的味道不同,可以把二者分開;利用銅和鋁的顏色不同,可以把紫紅色銅和銀白色鋁分開;汽油和酒精,酒精易溶于水而汽油不溶,可以實現二者的分離;澄清石灰水和水,二者的物理性質基本相同,無明顯區(qū)別。應該利用化學性質進行區(qū)別。 考點:本題考查化學性質與物理性質的差別及應用 點評:物理性質與化學性質是初中化學最基本的概念,是考查的熱點之一,正確理解定義,明確二者的本質區(qū)別:是否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,是解題的關鍵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