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9?靜安區(qū)二模)為了“探究導體中電流與電壓的關系”,小紅同學按圖正確連接電路,將不同的導體甲、乙、丙分別接入電路的M、N兩端后,改變電壓進行實驗,并記錄有關數(shù)據(jù)在表一、二、三中.
表一:導體甲
序號 |
(伏) |
(安) |
1 |
2.0 |
0.40 |
2 |
3.0 |
0.60 |
3 |
4.0 |
0.80 |
表二:導體乙
序號 |
(伏) |
(安) |
4 |
2.0 |
0.20 |
5 |
3.0 |
0.30 |
6 |
4.0 |
0.40 |
表三:導體丙
序號 |
(伏) |
(安) |
7 |
3.0 |
0.20 |
8 |
4.5 |
0.30 |
9 |
6.0 |
0.40 |
(1)分析比較實驗序號1、2、3(或4、5、6,或7、8、9)實驗中的電流與電壓變化的倍數(shù)關系,可初步得出的結論是:同一導體,導體中的電流與該導體兩端所加的電壓
成正比
成正比
.
(2)分析比較實驗序號
1、4(或2、5、7;或3、6)
1、4(或2、5、7;或3、6)
實驗中在電壓相同時的電流關系,可初步得出的結論是:當電壓相同時,通過不同導體中的電流不同.
(3)進一步綜合分析比較表一、二、三中的數(shù)據(jù),可歸納得出的結論是:
(a)分析比較表一、二或三,
同一導體,電壓與電流的比值相同
同一導體,電壓與電流的比值相同
.
(b)分析比較表一、二和三,
不同導體,電壓與電流的比值不同
不同導體,電壓與電流的比值不同
.
實驗序號電壓(伏)電流(安)101.00.10111.60.16122.00.20
(4)小華同學也選擇了某一導體,進行了相同實驗,并記錄數(shù)據(jù)在表中.
當他比較實驗序號4和12的數(shù)據(jù),發(fā)現(xiàn):在電壓相等時,通過這兩段導體的電流也相等.小華認為,由于只有一組數(shù)據(jù),所以不能說明這兩段導體間具有相同性質.你認為:小華的觀點是
不合理
不合理
(選填“合理”或“不合理”)的,理由是
這兩段導體各自的電壓與電流的比值是相等的,說明它們具有相同的性質
這兩段導體各自的電壓與電流的比值是相等的,說明它們具有相同的性質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