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6?聊城)某中學“愛科學”實驗小組,在探究“饅頭在口腔中的變化”時,進行了以下四種處理:①將饅頭碎屑與唾液放入1號試管中充分攪拌;②將饅頭碎屑與清水放入2號試管中充分攪拌;③將饅頭塊與唾液放入3號試管中不攪拌;④將饅頭碎屑與唾液放入4號試管中不攪拌(以上試管中的饅頭碎屑與饅頭塊、唾液與清水都是等量的).其中第①種處理是模擬了口腔中的牙齒、舌、唾液的作用,第②③④種處理都是①的對照實驗,利用你所學的知識,解答下列問題:
(1)當以舌的攪拌為變量時,應選取
①和④
①和④
兩種處理為對照實驗.
(2)①與②進行對照實驗是為了探究
唾液
唾液
的作用.
(3)以上三種處理中,哪種處理不妥,請回答并指正
③;把不攪拌變成充分攪拌
③;把不攪拌變成充分攪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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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在設計此探究方案時,有的同學建議:“除了以上四種處理外,還要進行第五種處理,即:將饅頭塊與清水放入試管中不攪拌.”你認為這第五種處理有必要嗎?
沒有
沒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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