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:(1)V=sh=10-2米2×0.5×10-2米=0.5×10-4米3 查看更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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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3?靜安區(qū)一模)為了研究物體浸入液體中測力計示數的情況,某小組同學分別利用體積相等的不同圓柱體甲、乙和水等進行實驗.如圖所示,他們先將高為0.10米的圓柱體甲掛在測力計下,逐步改變其下表面在水中的深度h,讀出相應的測力計示數F,并將h和F記錄在表一中.他們再用高為0.08米的圓柱體乙重復實驗,將數據記錄在表二中.為進一步研究F和h的關系,他們計算每一次實驗時F的變化量△F,并將結果分別記錄在表一和表二的后一列中.
表一(圓柱體甲,高0.10米)
實驗
序號
h
(米)
F
(牛)
△F
(牛)
1 0 22.0 0
2 0.02 20.4 1.6
3 0.05 18.0 4.0
4 0.06 17.2 4.8
5 0.08 15.6 6.4
6 0.10 14.0 8.0
7 0.12 14.0 8.0
表二(圓柱體乙,高0.08米)
實驗
序號
h
(米)
F
(牛)
△F
(牛)
8 0 26.0 0
9 0.02 24.0 2.0
10 0.04 22.0 4.0
11 0.06 20.0 6.0
12 0.08 18.0 8.0
13 0.10 18.0 8.0
14 0.12 18.0 8.0
①根據每次實驗的記錄,分析F和h的關系,可初步得出結論.
(a)分析比較實驗序號
1、2、3、4、5與6或8、9、10、11與12
1、2、3、4、5與6或8、9、10、11與12
等數據中F和h的關系及相關條件,可得出的初步結論是:圓柱體在浸入水的過程中,測力計的示數F隨在水中的深度h的增大而減。
(b)分析比較實驗序號6與7或12、13與14等數據中F和h的關系及相關條件,可得出的初步結論是:
圓柱體浸沒在水中后,測力計的示數F不再隨浸入的深度h的增大而變化
圓柱體浸沒在水中后,測力計的示數F不再隨浸入的深度h的增大而變化

②小紅同學分析比較測力計示數的變化量△F與h的關系時,發(fā)現同樣要區(qū)分圓柱體是否浸沒兩種情況來描述結論.她思考后,認為若用圓柱體浸入水中的體積V來替換h,所得出的結論可避免上述問題,則分析△F與V的關系及相關條件,可初步得出的結論是:
圓柱體在浸入水的過程中,測力計示數的變化量△F與浸入的體積V成正比
圓柱體在浸入水的過程中,測力計示數的變化量△F與浸入的體積V成正比

當小紅分析比較表一、二中△F相等時的數據及相關條件,發(fā)現:不同的圓柱體浸在水中,當
浸入水中的體積相等
浸入水中的體積相等
時,測力計示數變化量△F的大小相等.
③小明同學在分析小紅的結論時,提出:“用浸入水中的體積V來替代h”需要滿足的條件是浸入水中物體的體積V=Sh.那么不規(guī)則物體浸入水中,△F與V是否存在同樣的關系?隨后小明進行實驗解決該問題.他設計了表三用以記錄相關數據,請你完成表三中空缺的欄目.
表三
實驗
序號
物體
V(m3
V(m3
F(N)
F(N)
△F(N)
△F(N)
15
不規(guī)則物體丙
不規(guī)則物體丙
16
17
18
不規(guī)則物體丁
不規(guī)則物體丁
19
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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