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蘇省揚州市初二期末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實驗題
在做“觀察水沸騰”的實驗時,甲、乙、丙三組同學分別從A、B兩套器材中任選一套來完成實驗.(實驗室已準備多套A、B裝置)
(1)甲、乙兩組同學用同樣多且初溫相同的溫水進行實驗,加熱所用的酒精燈也相同,結(jié)果甲組同學從開始加熱到水沸騰用時較短,則甲組選擇的是 (選填“A”或“B”)套裝置.
(2)乙、丙兩組同學選用相同的實驗裝置進行了實驗,并根據(jù)實驗記錄的數(shù)據(jù)繪制了如圖C所示的a、b兩條曲線(a表示乙組的,b表示丙組的),由圖象可知,他們兩組測得的水的沸點 (填“相同”或“不同”).圖 (選填“D”或“E”)所示的情形可表示水正在沸騰.他們兩組從開始加熱到水沸騰所用的時間不同的原因可能是 (寫一個即可).
(3)小明同學在家中觀察水壺中的水沸騰時,發(fā)現(xiàn)從壺嘴噴出一股“白氣”,但在最靠近壺嘴的地方反而看不見“白氣”,這是由于 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蘇省揚州市初二期末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實驗題
在模擬探究人眼視力缺陷的實驗中:
(1)圖甲是實驗中出現(xiàn)的情形,要使像能夠成在光屏的中央,應將透鏡向 (選填“上”或“下”)調(diào)整.
(2)若凸透鏡的焦距是10cm,當燭焰距凸透鏡20cm時,能成倒立、 的實像;當燭焰向左(遠離透鏡)移動后,要在光屏上成清晰的像,需將光屏向 (選填“左”或“右”)移.
(3)在上一步實驗獲得清晰的像后,小明取了一副近視眼鏡放在凸透鏡前,如圖乙,要使光屏上還能成清晰的像,可將蠟燭向 (選填“左”或“右”)移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上饒市初二第一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明代詩人曾寫下這樣一首詩:“空手把鋤頭,步行騎水牛;人在橋上走,橋流水不流”.其中“橋流水不流”之句應理解成其選擇的參照物是( )
A.水 B.橋 C.人 D.地面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上饒市初二第一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如圖(甲)是某物體運動的s﹣t圖象,則圖中能與之相對應的v﹣t圖象是( )
A. B.
C. D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上饒市初二第一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擂鼓人用力擂鼓是為了使鼓聲( )
A.音調(diào)升高 B.響度增大
C.音色改變 D.以上說法都不對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上饒市初二第一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實驗題
在探究聲音的產(chǎn)生與傳播時,小明和小華一起做了下面的實驗:
(1)如圖①所示,用懸掛著的乒乓球接觸正在發(fā)聲的音叉,可觀察到 ,它說明了 .此探究中懸掛著的乒乓球的作用是 .
(2)如圖②所示,為了驗證(1)中的探究結(jié)論,小華同學用手使勁敲桌子,桌子發(fā)出了很大的聲響,但他幾乎沒有看到桌子的振動,為了明顯地看到實驗現(xiàn)象,你的改進方法是: .
(3)如圖③所示,敲響右邊的音叉,左邊完全相同的音叉也會發(fā)聲,并且把泡沫塑料球彈起.該實驗能說明 可以傳聲.
(4)如圖④所示,把正在響鈴的鬧鐘放在玻璃罩內(nèi),逐漸抽出其中的空氣,將聽到 ,并由此推理可知: 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上饒市初二第一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計算題
2009年1月1日9時整,江西首條湖底隧道開通.這條隧道西起陽明東路京九線隧道,東至國威路和上海北路交叉口,全長1965m,雙向6車道,其中湖底暗埋段550m.在湖底隧道口有一交通標志牌如圖所示,交通標志牌上數(shù)字的含義是什么?在遵守交通規(guī)則的前提下,一輛小車通過湖底暗埋段至少需要多少時間?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宜春市初二期中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填空題
給下列各數(shù)據(jù)填上適當?shù)膯挝唬?/p>
(1)一張紙的厚度約70 .
(2)一支新鉛筆的長度是1.75 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2015-2016學年江西省宜春市初二期中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填空題
小紅騎自行車在公路上行駛,當天雖無風,但小紅騎在車上覺得刮了西風,以小紅為參照物,空氣是向 運動的,以地面為參照物,小紅向 行駛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(wǎng)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(wǎng)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